據(jù)臺灣“中廣新聞”報道,今年五月初兩岸警方聯(lián)手破獲一個以陳姓主嫌為首詐騙大陸人的詐騙集團。這個詐騙集團在臺灣設(shè)置電信平臺和機房,再由組織下面的成員,打電話到大陸進行詐騙,短短一個月內(nèi)就有50名大陸人受騙上當(dāng)。法院今天一審宣判,重判陳姓主嫌16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有多項偽造文書前科的34歲陳姓主嫌,是詐騙集團的首腦,他籌組資金,在臺灣架設(shè)電信平臺和電腦機房,并聯(lián)系大陸地區(qū)的成員,提供當(dāng)?shù)氐娜祟^帳戶和車手成員,再由陳姓主嫌旗下的成員,分別擔(dān)任一線以及二線的工作人員。一線人員先是假冒中國電信客服人員,佯稱被害人積欠大筆電信費用,如果身份遭盜用,可幫忙轉(zhuǎn)接到大陸公安機關(guān)報案,這時,電腦就會將電話轉(zhuǎn)接至假冒大陸公安局的二線人員,告訴被害人身份確實遭盜用,而且涉及洗錢,讓被害人心生恐懼。二線人員這時會指示被害人,需要比對帳戶資金,二線人員就會在電話另一頭,指示被害人操作匯款,等錢一匯入指定的人頭帳戶,車手隨即跟在后頭取錢。
短短一個月,就有50名大陸民眾受騙上當(dāng),得手金額將近人民幣300多萬元。還好在今年五月初,兩岸警方合作,聯(lián)手破獲這個詐騙集團,并成功逮捕32名嫌犯。法官認(rèn)定,陳姓嫌犯正值壯年,不認(rèn)真工作,還詐騙善良民眾的財產(chǎn),而且又是累犯,因此以46個詐欺罪,重判他有期徒刑16年。至于其他同伙,也被分別遭判5年4個月到9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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