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6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兩岸“金銀會”第4次會議達成3個共識,包含盡速拼兩岸互設分支機構及申辦業務的申請案、建立金融發展及監理經驗的定期交流機制、擬定兩岸銀行業危機處置合作方案。
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5日與大陸銀監會共同召開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會議。
臺灣“金管會”25日表示,盡速審批兩岸互設分支機構及申辦業務的申請案;建立兩岸金融發展及監理經驗的定期交流機制;擬定兩岸銀行業危機處置合作方案。
[責任編輯: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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