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臺灣個人游辦理流程示意圖
荊楚網訊 (記者吳昌華 通訊員龔軒 楊槐柳 肖敏)明日起,武漢市居民可申請赴臺灣旅游自由行。昨日,湖北省、武漢市出入境管理部門對有關證件的辦理規定進行了解釋。
據介紹,6月28日起,武漢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受理本市居民赴臺個人游申請。除位于武漢市民之家的窗口外,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西湖區、江夏區、蔡甸區、黃陂區、新洲區等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也均可辦理此項業務。
辦理程序為: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六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赴臺灣個人旅游簽注(簽注字頭為“G”),已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需提交單位同意赴臺旅游的證明。之后,還需通過具有赴臺旅游資質的旅行社辦妥“入臺許可”。
目前武漢市居民申辦《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需要12個工作日,工本費30元;持證加簽需要5個工作日,個人旅游簽注費用20元。
我省具有赴臺旅游資質的旅行社共8家,分別是:湖北省長江輪船海外旅游總公司、湖北省中國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湖北省新航線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旅(宜昌)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北省海外十堰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南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宜昌大三峽國際旅行社、武漢春秋國際旅行社。
出入境管理部門提醒,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個人旅游,應當遵守臺灣地區的相關規定,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注意言談舉止文明,不得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及有損兩岸關系的活動,不得在臺非法滯留。對在臺灣地區非法滯留情節嚴重者,自其被遣返回大陸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內不批準其再次出境。
另外,7月1日起,公安部授權我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在大陸的臺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按規定,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結,符合加急條件的3個工作日內辦結。
[責任編輯: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