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公布福建省連江縣黃岐口岸等第二批試行更開放管理措施的對臺小額貿易口岸名單,實施日期自2013年7月1日起。
據該網站消息,商務部及海關總署辦公廳為進一步規范對臺灣地區小額貿易(以下簡稱對臺小額貿易),促進兩岸經濟貿易交流與發展,依據《對外貿易法》、《海關法》、《對臺灣地區小額貿易的管理辦法》和《商務部辦公廳 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在部分對臺小額貿易點試行更開放管理措施的通知》(商臺字[2007]19號)的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對臺小額貿易業績、海關監管設施等因素,公布第二批試行更開放管理措施的對臺小額貿易口岸名單。
這些口岸包括:福建連江黃岐、福建霞浦三沙、福建東山銅陵、福建晉江深滬、廈門同益碼頭。
上述口岸自2013年7月1日起執行新的更開放管理措施,放開船舶噸位和交易金額限制,具體內容按照《商務部辦公廳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在部分對臺小額貿易點試行更開放管理措施的通知》(商臺字[2007]19號)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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