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qū)報臺北3月25日電(駐臺記者 王莉英 文/圖)臺灣“藝術銀行”今天宣布啟動。臺灣“文化部長”龍應臺稱,今年將投入3500萬新臺幣購買臺灣藝術家的作品,這些作品將用于出租,以達到推廣本土藝術家,活躍藝術市場,實現(xiàn)“美學扎根”的目的。作品征集工作同步展開。
據(jù)了解,臺灣“藝術銀行”啟動后,藝術家或其代理人(如畫廊等)可報名參加作品征選,作品材料不限,藝術家的年齡亦不受限制。經(jīng)過初審、復審后,將由采購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做出是否購買的決定。對于購買到的作品,第一階段將在政府部門的公共空間進行布置展示,其后會面向私人企業(yè)等進行出租。租期最短3個月,最長1年,所賺取的租金將用于“藝術銀行”的日常運作。
龍應臺稱,今年預算7000萬新臺幣成立“藝術銀行”,其中3500萬新臺幣用于采購藝術家的作品,其余3500萬新臺幣用于庫藏地點的改造、人事行政費用等。“藝術銀行”對購買到的作品擁有百分之百的著作權。
龍應臺表示,其實民眾不需要購買復制品,那些藝術家傾注感情的心力之作,更有生命力。成立“藝術銀行”的目的,是“美學扎根”而非“美學投資”。期望藝術銀行的設立,達到“一石三鳥”的效果:一是讓未出名藝術家的作品進入社會,進入市場,獲得更多人的認識;二是通過藝術家、收藏家以及策展人的參與,活躍藝術市場,促進藝術品的流通;三是讓民眾不僅能在藝術場館,更可以在機場、酒店、候車場等公共空間欣賞到藝術作品,讓藝術走進民眾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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