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27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楊毅今(27)日表示,為了使兩岸兩會簽署協議更好地發揮作用,兩會雙方在去年底舉行的第六次兩會會談時達成共識,要建立一個機制,總結回顧兩會所簽協議的執行情況。
國臺辦今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中央電視臺海峽兩岸記者提問:有報道說,兩會將于5月中旬在臺北召開會議,檢討兩岸所簽協議的執行情況。請發言人對此予以證實,并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楊毅表示,2008年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總共簽了15項協議,達成了2項共識。總的來看,這些協議執行情況是好的,為兩岸同胞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為了使這些協議更好地發揮作用,去年底在臺灣舉行的第六次兩會會談的時候雙方達成共識,要建立一個機制,總結回顧兩會所簽協議的執行情況。
楊毅表示,前不久,海協會、海基會在北京組織兩岸有關業務部門專家就協議執行情況進行了認真的總結。雙方將繼續溝通,適時召開會議,總結協議執行的成果,研究協議執行中的改進意見,使這些協議更好地發揮它的功能,進一步增進兩岸同胞的福祉。(中國臺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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