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閉幕的全國“兩會”討論并通過《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官方媒體今日播發綱要全文。《綱要》首次專章闡述兩岸關系,并提出,鞏固兩岸關系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基礎,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努力加強兩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領域交流,積極擴大兩岸各界往來,持續推進兩岸交往機制化進程,構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框架。
《綱要》第五十八章專章闡述兩岸關系。《綱要》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十二個五年(2011-2015年),要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八項主張,全面貫徹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重要思想和六點意見,牢牢把握兩岸關系和平發展主題,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活動。鞏固兩岸關系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基礎,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努力加強兩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領域交流,積極擴大兩岸各界往來,持續推進兩岸交往機制化進程,構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框架。
——建立健全兩岸經濟合作機制
積極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兩岸其他協議,推進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后續協商,促進兩岸貨物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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