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稅局2010年受理近25萬筆來臺旅客申請退稅件,退稅金額約新臺幣3億9800萬元,其中大陸旅客約占50%、位列第2的日本旅客占12%。
《聯合報》、《中國時報》19日報道指,臺灣2003年10月起實施來臺旅客可申請退還營業稅的政策,旅客同一天在同一家商店消費金額超過3000元新臺幣(下同)并于30天內出境,可在出關時申請退還5%的營業稅。
臺北關稅局18日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去年該關區來臺旅客申請退稅金額約3億9800萬元,經換算,其消費金額至少達83億元;大陸旅客占其中一半,約為42億元。
而臺北關稅局辦理的來臺旅客退稅業務,占全臺9成。
統計資料顯示,2008年、2009年,來臺旅客退稅金額分別為1億6700萬和2億8000萬元;3年來,臺灣海關方面受理旅客退稅金額每年約成長50%。
2008年,日本旅客占來臺旅客申請退稅比率達44%、大陸旅客為13%;但2010年,日本旅客申請退稅比率衰退到14%,大陸旅客已達46%。2011年的最新統計顯示,大陸旅客申請退稅件平均退稅金額近1600元,經換算,每件消費金額約3萬4千元。
這也讓兩家媒體在相關報道中感嘆“陸客消費力驚人”、“觀光財愈來愈賺”。
臺灣“主計處”18日也公布統計數據,去年1至11月,來臺旅客達503萬7千人次,以大陸旅客的150萬9千人次為最多,增幅達71%。以觀光為目的的大陸游客為114萬多人,平均每日3419人,比2009年同期增加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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