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注定會成為兩岸關系發展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在順利完成簽署、換文等程序后,《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當天正式生效。這標志著兩岸經濟關系由此站上新的起點,跨入了互利雙贏、合作發展的“ECFA新時代”。
ECFA是一份旨在推動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制度化的框架性協議,其基本涵蓋兩岸間主要的經濟活動。6月底,海協會與海基會在重慶簽署了這項重要協議。在兩岸雙方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并經兩會互函確認后,協議正式生效,進入了實施程序。
協議生效后,兩岸雙方將就框架內各項規定目標展開磋商,逐一簽署單項協議。具體包括:不遲于協議生效后6個月內就貨物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建立適當的爭端解決程序以及建立投資保護機制等問題展開磋商,并盡速達成協議。
此外,將不遲于協議生效后6個月內開始實施貨物貿易早期收獲計劃,盡速實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獲計劃。預計ECFA早收清單將于明年1月1日起付諸實施,屆時列入清單的約800項產品將逐步開始降稅。
ECFA生效推開了兩岸經濟互動的一扇前所未有的大門,這必將對兩岸經濟合作開創劃時代的格局產生深遠影響,特別是將為臺灣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活力和機遇。據島內有關機構測算,臺灣從ECFA獲得的整體經濟效益包括:GDP增長1.65%-1.72%,就業增加約26萬人。此外,早收清單將使臺灣獲得總降稅利益近300億元新臺幣。
島內經濟專家分析認為,ECFA將為臺灣經濟帶來多重利好,如大陸將對臺逐步實施500多項產品零關稅及數十項服務市場開放,這將有效增加臺灣產品對大陸出口以及臺商對大陸投資,將在一定程度上拉動島內的投資與需求,促進相關產業與總體經濟的發展。而且,由于早收計劃在相當比例上涉及傳統產業,對臺灣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與發展將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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