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法律問題交流座談會”在河南鄭州舉行
中國臺灣網8月28日鄭州消息 8月27日,以“海峽兩岸司法制度的比較與借鑒”為主題的“海峽兩岸法律問題交流座談會”在河南鄭州舉行。來自河南高等法院的法律界專家學者和臺灣的法律屆人士30多人參加座談會。河南省高級法院院長張立勇出席座談會。
張立勇指出,河南法院系統高度重視并全面加強涉臺司法工作,特別是河南法院系統高度重視涉臺民商事審判,從2002年起,對涉臺商事案件實行了集中管轄,指定了鄭州等四個中級法院和洛陽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行使案件管轄權,確保了涉臺商事裁判標準的統一,依法維護了在豫臺商的合法權益。省高法還與省臺辦共同成立了“臺胞社會法庭”,運用社會的力量對涉臺民商事案件進行調解,對于化解涉臺糾紛,依法保護臺企、臺商、臺胞合法權益,積極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
臺灣法曹協會理事長兼參訪團團長高思博表示,臺灣法曹協會與大陸的法律界交流較為密切,與河南的法學同仁也有多次的交流與互動。通過交流,感到大陸在圍繞社會轉型,處理復雜的社會問題十分成功,大陸法律界在司法隊伍的培訓以及處理案件方面也更加專業化和制度化。希望與河南的同仁相互借鑒,相互學習。
本次交流座談會以“臺灣觀審制度與大陸陪審制度比較”為議題,兩岸法律界人士就兩岸觀審員、陪審員制度的理論與實踐進行交流探討并取得了共識。兩岸專家一致認為大陸陪審員制度和臺灣觀審員制度的實行,在促進法律的公平正義,減少審判的誤判,取得民眾的認可等方面,都具有積極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兩岸今后在陪審員、觀審員制度的相互借鑒等方面還有許多工作可做,為共同維護兩地民眾的合法權益、保障兩地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座談會還邀請了鄭州市臺商協會會長王任生、副會長詹麗珠、黃河富景生態園董事長連萬生等臺商代表參加。(中國臺灣網、河南省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