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大王店臺商產業園優惠政策(試行)
一、 土地政策:征用土地實行“綜合地價”,給予每畝12萬元的優惠。
二、 稅收優惠:從項目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享受“兩免三減”的優惠,前兩年企業所得稅的縣級留成部分全部返還企業,第三至第五年縣級留成部分的50%返還企業。
三、 行政收費優惠:
1、自辦清征地手續開始,對下列行政性收費實行優惠,由縣財政代繳3年。
(1) 工商行政管理局:私協會費
(2) 水利局:河道工程維修維護管理費、水資源費
(3) 工會:工會費
(4) 殘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5) 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合同鑒證、檔案保存管理費
(6) 環境保護局:排污費
2、對下列一次性建設收費,由縣財政代繳50%
(1) 建設局:城市配套費、舊城改造費
(2) 人防辦:放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3) 文體局:文物勘探局
四、基礎配條條件:保障項目占地達到“九通一平”,即通給水、雨水、污水、電、路、天然氣、通訊、通郵、寬帶和土地平整。
五、其他優惠政策
1、依托農民工培訓項目和再就業培訓,對新招收的工人免費進行技術培訓,為企業發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
2、未盡事宜,實行“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