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訊 (記者鄭夢婕)記者近日從市工商部門獲悉,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廣東省臺灣事務辦公室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允許臺灣居民在我省申辦個體工商戶的通知》,規定臺灣居民在我省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主管部門審批,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直接核準登記。目前,《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臺灣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的試行辦法》已正式實施。我市各區縣工商局已將臺灣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納入“綠色通道”,只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在3個工作日內便可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據悉,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僅限于個人經營;從業人員不超過8人;經營場所的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但從事種植業、飼養業、養殖業的,其營業面積不受300平方米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