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臺灣青年來閩創業最高可獲15萬元項目啟動資金扶持。
昨日,導報記者獲悉,省政府新出臺了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閩創業就業的政策,明確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18~40周歲)來閩創業就業,支持臺灣青年以獨資、合資或合伙等形式來閩創辦企業。基地引進臺灣企業有獎勵
新政策重點支持福州市、廈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及其他有條件的設區市依托現有園區,設立各具特色的臺灣青年創業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形成集聚示范效應。
對累計引進20家以上臺灣青年創業企業、吸引臺灣青年60人以上的,且持續經營滿1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級財政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對累計引進100家臺灣青年創業企業、吸引臺灣青年200人以上,且持續經營滿1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級財政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
此外,創業資金不足的臺灣青年,可申請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提供貼息最長不超過3年。臺灣青年來閩創業可扶持
在創業項目扶持方面,我省提出經評審對符合一定標準的臺灣青年創業項目,各地可根據項目的科技含量、規模、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給予5萬~15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扶持。每年從省級人才專項經費中安排500萬元,對經評審確定的重點創業項目和優秀創業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和20萬元的創業扶持。
與此同時,我省鼓勵優秀人才創業,凡被當地認定為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或創業創新團隊中核心人才,參加境內外培訓的,各地可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人的補貼。
政策還明確,我省各地通過評估可根據不同業態、投資規模、企業經營情況,向臺灣青年提供免費辦公經營場地或租金補貼,并可根據不同條件對入駐基地的臺灣青年提供每月500元~2000元不等的住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楊文)
[責任編輯:李典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