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21日電 (記者羅蘭)海關總署今天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出臺《海關總署關于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的意見》,《意見》提出27條通關便利、稅收優惠等措施,以支持平潭口岸的開放和建設。
據海關總署副署長孫毅彪介紹,平潭綜合實驗區實施“全島放開、分線管理”的新通關制度和措施,并在稅收、財政和投資、金融、方便兩岸直接往來、方便臺胞就業生活、土地配套等方面賦予其比其它經濟特區更加特殊、更加靈活的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
此次出臺的《海關總署關于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的意見》,提出了27條措施。具體內容包括:一是支持平潭至臺灣的貨運航線和海上快捷客貨滾裝航線發展,支持臺灣地區機動車進出平潭,對兩岸貨物往來和人員進出,實施便捷的口岸通關措施。
二是創新通關制度和措施,實施“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分線管理制度。
三是實施優惠稅收政策,對從境外進入平潭與生產有關的貨物給予免稅或保稅;對內地與生產有關的貨物銷往平潭視同出口,按規定實行退稅;對平潭保稅加工貨物銷往內地,試行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征收關稅的政策;支持平潭設立口岸離境免稅店和臺灣小商品交易市場。
四是支持平潭用好ECFA優惠政策,持續擴大ECFA政策效應,在ECFA后續商談中探索平潭先行先試政策;支持平潭創辦兩岸合作的高等學校,建設兩岸文化產業園,興辦兩岸合作的醫療衛生設施;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與臺灣自由貿易港區對接;推動簽署《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推動“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
五是實施優惠旅游購物政策,支持設立口岸離境免稅店,支持在平潭設立臺灣小商品交易市場。支持平潭建設國際知名的海島旅游休閑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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