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 八項先行舉措集中出臺 全面保障涉臺案件審判
近幾年,福建審結各類涉臺案件占全國涉臺案件收案總數的一半左右。200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級法院共審結各類涉臺民商事案件3895件。為保障全省涉臺案件審判工作順利開展,省法院在全面總結各地成功經驗、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即將制定下發關于加強涉臺案件審判的工作意見。
此外,省法院相繼推出八項涉臺案件審判特色舉措:
一是打造涉臺案件審判三級聯動網。省法院牽頭設立涉臺案件審判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各中級法院和廈門海事法院以及部分沿海和山區等一批涉臺案件較多的基層法院,通過信息采集、業務研討、審判調研、座談培訓、對口交流等形式,逐步形成“基層法院先行先試、中級法院聯系協調、省法院掛鉤指導”的三級聯動網絡覆蓋模式。
二是選聘部分臺胞與專業人士擔任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明確其職責并加強培訓,編印全省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名冊,供臺胞在閩參加訴訟時選擇,充分發揮臺胞參與訴訟調解的工作熱情以及涉臺工作部門的專業優勢。
三是開展“百名法官進臺企”司法大走訪活動。結合全省法院“司法大走訪”,組織全省涉臺民商事審判人員積極深入轄區范圍內的臺商投資創業園區等臺商、臺企集中區域,主動走訪臺商、臺企,全面掌握涉臺案件審判的輿情民意,主動問政、問計、問需于臺商、臺企,積極回應臺商、臺企的司法需求。
[責任編輯:薛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