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近日在國家部委中率先出臺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的意見。此次質檢總局出臺的政策力度大、優惠多,充分體現了先行先試,福建檢驗檢疫局表示,將用足用好用活這些政策措施,全力打造對臺通關最便捷、監管最有效、服務最優質的通道,支持實驗區加快開放開發。
意見包括8個方面,共24條,包括:支持平潭加快構建兩岸直接往來的快捷通道;支持平潭先行先試便捷高效的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支持平潭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基地;支持平潭發展物流、會展、旅游等朝陽產業;支持平潭打造海洋經濟示范基地;支持平潭建設生態環境優美的幸福宜居島;支持平潭建設兩岸合作交流先行區;支持平潭檢驗檢疫綜合服務能力建設。
意見提出,支持平潭設立國家一類開放口岸,擴展平潭口岸功能,指導配套建設符合肉類、水果、種苗進口的檢驗檢疫基礎設施,成為指定口岸,創建國際衛生港口等;優先對兩岸往來人員衛生檢疫實行無癥狀快速通關和有癥狀主動口岸申報制度;優先對低風險等級的兩岸直航交通工具推行電子申報、電訊檢疫、電子監管的檢疫監管模式;對已獲國內食品生產許可并符合出口備案規定要求的食品生產企業,可適當簡化備案手續;支持建設集中管理的臺灣小商品交易市場,簡化對臺小額貿易申報手續等。(記者 林侃)
七個“首次”凸顯先行先試
——國家質檢總局《關于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的意見》解讀
7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關于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的意見》。這是繼2007年出臺《關于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意見》、2009年出臺《進一步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意見》后,國家質檢總局再次出臺具有較大創新和突破力度的體系化政策。
“最大程度凸顯先行先試,最大限度做到能簡則簡、能快則快,最大可能體現‘通關最便捷、監管最有效、服務最優質’是《意見》的顯著特色。”福建檢驗檢疫局局長高玉潮說。
《意見》共八個方面,不少政策是國家質檢總局首次發布,體現了對平潭的高度重視和傾力支持。
首次提出對進口貨物實施分類監管。對平潭進口貨物實施分類監管,在平潭與境外往來口岸實施重點進口貨物把關,對一般進口貨物在平潭使用的,免于實施檢驗。
首次對一定區域的出口工業品免于實施檢驗。簡化平潭生產出口工業品的檢驗監管流程,除國外有相關檢驗要求的,免于實施檢驗。
首次放寬進出口食品備案手續。對自臺灣進境、經平潭中轉出口的食品實施備案管理。
首次對兩岸醫用特殊物品簡化監管措施。對兩岸間用于人道主義捐贈、救助等非商業用途的少量醫用特殊物品,可在口岸現場先實施監管放行,后補辦審批手續。
首次認可臺灣相關質量許可資質和產品認證。對在平臺設立的臺資企業,已在臺灣獲相關質量許可資質和產品認證的,可適當簡化認證認可手續。
首次提出建設多功能進境種苗隔離處理中心。支持平潭建設集進境種苗花卉檢疫處理、隔離試種、良種繁育、綜合開發利用等多功能于一體的進境種苗隔離處理中心,服務平潭和海西農業、林業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
首次提出試點采信臺灣檢測結果,開展兩岸檢驗檢疫電子證書合作。
“意見的出臺,為我們將來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高玉潮說。下一階段,福建檢驗檢疫局將認真分解任務、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研究制訂分線管理的重點產品和一般產品目錄,推動國家質檢總局出臺《平潭綜合實驗區出入境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另外,還將跟進平潭口岸建設、項目落地,爭取國家質檢總局立項批復平潭檢測實驗室和國際旅行保健中心;加快推進建設適應平潭分線管理模式的檢驗檢疫信息化系統,推動在平潭盡快實現對臺ECFA原產地證書等電子證書合作等。(記者 林侃 通訊員 李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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