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4日廈門消息 日前,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工作已經全部結束,有226名臺灣考生、17名香港考生和1名澳門考生將在福建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為方便臺灣考生報名,自去年起,廈門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委托臺灣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辦理接收和轉遞報考材料等事宜,今年除了臺北市外,又在高雄市增設一個提交報名材料的地點。在今年的226名臺灣考生中,就有203名考生在臺灣島內順利實現了報名。
自2008年以來,司法部先后發布實施了《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和《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等規章,臺灣居民通過大陸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后,可以依法在大陸申請律師執業。(中國臺灣網、福建省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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