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臺68條措施促進晉臺交流合作
中國臺灣網6月7日訊 近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促進晉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具體措施》,同臺胞臺企分享山西發展機遇,逐步為臺胞臺商在山西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山西居民同等待遇,加快臺胞臺企融入山西發展戰略,深化晉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助推山西高質量轉型發展。
《山西省促進晉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具體措施》由“推進經濟合作”“鼓勵創業就業”“加強文化交流”“便利待遇”四個部分共68條組成,涵蓋產業、財稅、金融、文化教育、社會保障、執業資格考試及證件使用等臺胞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政策措施開放力度之大、受益范圍之廣為山西省首次。
“推進經濟合作”32條措施,主要包括:支持臺資企業同等享受大陸企業各類優惠政策;鼓勵臺資企業同等參與山西省經濟建設;鼓勵臺資企業在山西省創辦各類海峽兩岸產業園區、雙創基地,設立區域總部、研發設計中心,設立金融機構、養老機構等內容。
“鼓勵創業就業”20條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同等享受山西省各類創業就業、職業資格、榮譽稱號評選、申報項目等優惠政策;鼓勵在山西省就業創業的臺灣同胞設立各類培訓機構、創辦電子競技俱樂部等內容。
“加強文化交流”4條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參與山西省電影、電視劇制作,加入山西省專業性社團、協會等內容。
“便利待遇”12條措施,主要包括:支持臺灣同胞在山西省購買商品房、子女入學、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山西省“惠臺68條措施”明確提出,推動海峽兩岸產業園區、臺灣產業園區等建設,建設運營達標的園區可授予山西省海峽兩岸產業園示范基地或山西省臺灣產業園示范基地稱號,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范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引導臺資企業集中集聚海峽兩岸產業園區、臺灣產業園區發展,園區內項目可申請在境內外發行債券;積極推動申報設立國家級臺商投資產業合作區;鼓勵臺資企業入駐山西綜改示范區、國家級及省級各類園區發展,入駐園區的臺資企業與園區內大陸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為鼓勵臺灣青年來山西省創業就業,山西省“惠臺68條措施”明確將臺灣青年來晉創業就業納入山西省創業就業管理體系,享受與本地青年同等待遇;加大臺灣青年來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力度,鼓勵兩岸有實力的團體、企業創辦兩岸或臺灣創業載體,載體內企業達到50家以上(其中臺資企業不少于20家)且創業成功率40%以上,有關部門可聯合授予山西省海峽兩岸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臺灣青年實習就業基地、海峽兩岸青年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等稱號,享受省級基地同等待遇;支持臺灣企業和臺灣同胞在山西省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職業培訓機構。臺灣同胞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支持在山西省就業創業的臺灣專業人才申請參與國家重大人才計劃;支持全職在晉工作的臺灣同胞申報山西省各類人才支持計劃,享受山西省各項人才優惠政策。
山西省委臺辦主任李建紅表示,這些措施的出臺將給臺資企業和臺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機遇和獲得感,將幫助臺資企業擴大山西市場,進入更多投資領域,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加快企業轉型升級,獲得更多商機,實現更大發展;同時,相關措施將為臺灣同胞特別是臺灣青年在晉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創造更好條件,進一步加深晉臺各界的相互了解,促進兩地民眾情感交流,加快兩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中國臺灣網、山西省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