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7日昆明訊 日前,云南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滇中新區管委會聯合發布了《關于促進臺灣企業落戶云南滇中新區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土地、廠房、資金、稅收、補貼、獎勵等方面明確了滇中新區給予臺企的優惠政策。
《意見》共有12條,旨在加快臺資項目落地,鼓勵支持臺灣同胞在滇中新區發展電子信息、精密機械、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相應享受稅收、投資等優惠政策。
具體政策如下:
在用地政策方面,可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項目達到投資強度、產值和稅收要求的,工業用地的價格按不高于15萬元/畝執行。對重點產業、重點項目用地實行“一企一策”的政策。
對于廠房租用,可以享受裝修補貼;給予項目前3年減免全部租金的優惠;項目投產的前5年內,達到規定的年產值和稅收,可以優先回購廠房。
設備補貼方面,將按照采購并投入項目生產和研發使用的成套高新技術設備采購金額20%進行補貼。
根據項目年產值,將給予一定額度的流動資金支持,額度最高可以達到項目所需流動資金的50%。前3年最高可給予全額利息補助。
稅收政策上,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出口創匯的,每出口創匯1美元給予0.03元人民幣獎勵。
物流補貼方面,按照項目采購物料和銷售產品所產生的實際物流費用,給予前3年的物流補貼。
技術產業化獎勵上,取得國家重大科技成果、各省科技發明、科技創新二等獎以上(含)的高新技術企業項目在園區實現轉化投產,將給予成果轉化資金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年。
對人才引進獎勵,新入駐園區企業引進的高級技術人員、高級管理人員且年薪20萬元以上的給予人才獎勵,獎勵基數參照當年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最高不超過100%),前3年給予100%的補助,后2年給予50%的補助。
據了解,《意見》明確了招商引資代理獎勵政策,云南省臺辦還將派員進駐滇中新區,協調、跟蹤、推進、服務臺資企業,對重點龍頭企業開展“一對一”的幫扶服務。(中國臺灣網、云南省臺辦聯合報道)
[責任編輯:張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