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辦理居住證。(圖片來源:攀枝花市臺辦)
中國臺灣網9月18日攀枝花訊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于9月1日正式實施。近日,臺胞鐘任杰一早來到米易縣政務中心戶籍窗口,經過資料錄入、指紋采集、照片采集等環節,10余分鐘后鐘任杰拿到了居住證領取憑證。“這下好了,有了居住證,辦理銀行卡、申領駕駛證、網上購票就方便多了。”鐘任杰激動地說。
據悉,臺胞憑居住證,在大陸可以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和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此外,在工作、生活、學習等各個方面,享有和大陸同胞同等待遇。(中國臺灣網、攀枝花市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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