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9日平潭訊 6月26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從平潭自貿片區口岸首次進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其境內責任人注冊地需在平潭自貿片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得到極大簡化。至此,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工作在平潭全面啟動。
此次平潭自貿片區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將原來的審批管理調整為備案管理。辦理時限由之前規定的一年左右的審批時間,調整為當場予以備案。報送方式由之前到國家食藥總局受理大廳申報資料,調整為在受理窗口遞交紙質資料即可進行備案。企業備案成功后可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電子備案證,憑借電子備案憑證到海關部門辦理相關進口手續。
根據通告規定,已備案產品后續需要從注冊地以外的其他口岸進口時,應當注銷已備案產品信息,并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申請化妝品首次進口行政許可獲得批準后方可進口,或者從進口口岸所在自貿區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取得備案憑證后方可進口。
此次啟動的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僅受理平潭自貿片區范圍內口岸進口、注冊地在平潭自貿片區的法人企業。(中國臺灣網、福建省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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