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28日濟南訊 為進一步提升山東省服務臺胞臺企水平,推動在魯臺資企業安全健康發展,山東省政府臺辦聯合省綜治辦、省公安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環保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10個省直部門自5月份起,將在全省開展“平安臺企”創建活動。
山東省政府臺辦等11個主辦部門已于4月21日印發《關于開展“平安臺企”創建活動的通知》,明確此次活動的創建目標、職責分工、實施步驟,并提出具體工作要求。省臺辦也在4月19日在壽光召開的全省對臺經濟和臺胞權益保護會議上進行了部署。
此次“平安臺企”創建活動目標是:通過開展“平安臺企”創建活動,促使臺資企業不斷增強安全生產意識,不斷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不斷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不斷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推動山東省臺資企業生產經營規范、生活秩序良好、內部和諧穩定,努力實現無責任事故、無刑事案件、無治安案件、無集體上訪事件發生。
此次“平安臺企”創建活動時間為2016年5月至12月,具體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細化標準,動員部署。一是各市臺辦牽頭,按照《通知》要求,結合本市臺資企業實際情況,召開“平安臺企”創建活動會議,研究制定“平安臺企”創建活動實施細則,確定創建標準。二是各市臺辦牽頭,會同各市臺協會,召開“平安臺企”創建工作部署會,安排部署創建工作,并通過各種形式宣傳創建工作,使臺資企業明確把握創建工作的目標任務、創建內容和方法措施。
第二階段:查找問題,專項輔導。一是各市臺辦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創建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職責分工等要求,幫助臺資企業逐條逐項查找不足,分析原因。二是針對查找出的不足和問題,各市臺辦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輔導活動,宣講政策措施,分析問題原因,提供解決方案,幫助企業解決問題,查堵漏洞,杜絕創建盲點。
第三階段:督導整改,驗收評定。一是各市成立由臺辦、綜治辦、公安局、住建局、商務局、衛生計生委、環保局、工商局、質監局、安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根據創建要求和標準,深入臺資企業督導整改,對達標的企業授予“平安臺企”稱號,并采取適當形式集中公布。二是及時總結推廣在創建工作中涌現出的好做法、好經驗,樹立“平安臺企”先進典型,利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努力形成“學先進、保平安、促發展”的良好氛圍。
活動期間,山東省各主管部門將根據山東各地臺資企業的實際,重點對以下專項進行服務和督導整改:
一是加強政策措施宣傳,向臺資企業宣傳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精神,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各項惠臺政策。
二是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及時進行臺資企業內部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工作,推動建立和諧勞動關系;推動落實臺資企業內部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凈化周邊環境,維護臺資企業合法權益和生產經營秩序。
三是督促企業建立健全聯防聯治工作機制,確保企業內部及周邊環境安全,避免重大刑事案件的發生;依法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配置消防設施、器材。
四是精簡辦事流程,實行行政審批事項網上申報、受理、咨詢和辦復,建立協調配合機制,積極推動建設項目并聯審批、聯合審批;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確保無工程質量事故、無拖欠工程款和建筑業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發生。
五是舉辦臺資企業座談會,聽取企業意見建議,梳理臺企遇到的安全生產問題和生活困擾,會同有關部門幫助研究解決。
六是加強對臺胞定點醫院的業務指導,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增設臺胞定點醫院,支持在臺商臺胞聚集區(或企業)設立門診部或定期派醫護人員為臺商臺胞集中診療,為臺企員工提供優質的健康查體服務。
七是向臺企宣傳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環保政策,積極引導臺企項目依照環保法規生產經營,協調臺企解決相關環保事項。
八是向臺企宣傳商事登記制度政策和注冊登記便利措施,指導臺企規范經營行為,依法保護臺企合法權益。
九是向臺企宣傳省政府關于實施質量強省戰略的意見及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強化企業質量主體作用,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臺企規范生產經營,依法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維護臺企合法權益。
十是加強對臺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宣傳輔導,督促臺企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十一是向臺資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宣傳《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等食品藥品相關法律法規,指導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深化食品藥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督促臺資企業提升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山東省政府臺辦等主辦部門在《關于開展“平安臺企”創建活動的通知》中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平安臺企”創建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爭取黨委、政府重視支持,把“平安臺企”創建工作納入當地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制定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創建活動扎實推進。要根據本市不同領域、不同性質的臺資企業制定切合實際的創建標準,將關系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的企業置于首要位置,嚴格按創建標準逐條逐項對照檢查,確保將企業存在的矛盾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將符合標準的平安企業評選出來。要會同成員單位認真研究活動方案和創建標準,使創建活動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有標可達。要督導臺資企業嚴格按照創建活動要求,從生產、經營、管理、產品等各個環節,開展自查活動,自覺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為創建活動營造良好內部環境。同時要積極宣傳指導,確保活動實效。(中國臺灣網、山東省臺辦臺商投訴協調處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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