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17日杭州訊 日前,杭州市臺辦與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臺灣大學生來杭創業就業實習比照享受杭州大學生有關政策待遇的實施細則》。《細則》明確了臺灣大學生創業資助、小微企業新招用臺灣大學生社保補貼、臺灣大學生就業補貼和臺灣大學生見習訓練補貼的資助(補貼)對象、申報條件、資助(補貼)標準和申報方式。
《細則》規定,畢業5年內的臺灣大學生在杭州市區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且符合有關條件的,可以申請2至20萬元的項目資助。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內臺灣籍大學生且依法為其辦理《就業證》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以上的,可以享受1年的社保補貼。畢業后當年被小微企業新招用的臺灣籍大學生,依法辦理《就業證》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工資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區全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每年享受2000元的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臺灣籍高校畢業學年大學生或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杭州市大學生見習訓練基地參加見習訓練的,可享受不低于杭州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的見習生活補貼和每人每半年50元的綜合商業保險等補貼。
下一步,市臺辦將以《細則》出臺為契機,圍繞進一步鼓勵臺灣青年來杭創業就業,加快云棲小鎮的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建設,挖掘和培育2-3個新的兩岸青年創業基地。借助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聯盟的平臺,加強兩岸年輕人的交流互動,為臺灣青年來杭創業就業提供指導和服務。做好臺商新生代和“創二代”的工作,引導其繼承和經營好家族企業,在新的起點上發展。暑期組織安排臺灣大學生來杭工作實習,與杭州年輕人并肩工作,一起生活。(中國臺灣網、杭州市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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