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27日福州訊 日前,福建省啟動離境退稅業務,臺胞將成為最大受益者。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對境外游客在退稅定點商店購買的隨身攜運出境的退稅物品,按規定退稅的政策。我省是從本月起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成為繼北京和上海之后第二批實施該政策的省份。按照政策,境外旅客離境時,在退稅商店購買物品可退11%增值稅。我省的兩家銀行被確定為退稅代理機構,其中興業銀行為長樂機場、晉江機場、平潭客運碼頭、高崎機場退稅代理機構,廈門銀行為五通碼頭退稅代理機構。
境外旅客在退稅商店購買退稅商品后,如需申請退稅的,應當向商家索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和銷售發票,并在離境時主動持退稅物品、申請單、銷售發票和本人身份證件向海關申報。海關驗核無誤后,將在退稅申請單上簽章,旅客持該申請單便可至退稅代理機構領取退稅資金。(中國臺灣網、福建省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