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17日青島訊 為充分發揮仲裁機構在預防化解涉臺民商事糾紛中的作用,依法保護臺胞合法權益,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青島市臺辦積極與青島市仲裁辦溝通,于今年11月17日共同出臺了《關于建立涉臺民商事糾紛仲裁聯處工作機制的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聯絡員與定期通報制度、做好涉臺民商事糾紛仲裁宣傳推廣工作、建立涉臺民商事糾紛仲裁調解員制度、加強與臺灣仲裁界的交流與合作、共同做好涉臺民商事糾紛處理工作等。
為了進一步落實上述工作機制,12月16日,青島市臺辦與市仲裁辦召開了座談會。青島市臺辦主任方妍、市仲裁辦主任姜巧珍親自出席。會上兩部門負責人一致同意將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兩岸仲裁界的交流合作,進一步向在青臺胞宣傳推介仲裁法律制度,為臺胞運用仲裁方式預防和化解涉民商事糾紛提供服務。同時兩部門商議將建立涉臺民商事糾紛仲裁調解員制度,聘任熟悉兩岸法律政策、熱心為臺商臺企服務、具有化解糾紛能力和經驗的在青臺籍人士作為仲裁調解員,參與涉臺民商事糾紛的仲裁調解工作。(中國臺灣網、青島市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