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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臺灣網11月20日安徽訊 11月19日下午,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34條,體現了依法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的安徽特色,明確了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重點領域,完善了對臺灣同胞投資的保障措施,也強化了安徽各級政府及臺灣事務辦事機構的工作職責。《條例》還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制定省內臺灣工業園、臺灣農民創業園和臺灣青年創業園等園區在土地使用、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并設立專項資金,用于鼓勵、支持和引導上述園區的健康發展。
《條例》是安徽省第一部涉臺地方性法規,它的出臺對于優化安徽投資環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臺灣同胞合法權益,以及促進皖臺經貿往來和經濟融合發展將產生積極作用。省臺辦副主任蘇青于當天下午出席了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舉辦的新聞發布會,并就省臺辦如何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條例》作了說明。(中國臺灣網安徽省臺辦投訴協調處通訊員 王振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