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30日上海訊 經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以下簡稱《保護規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在滬數十萬臺胞可享受“市民待遇”,參加社保丶子女入學都方便。
《保護規定》明確指出:臺灣投資者與合法就業人士,及其同住配偶丶子女丶父母可享有與上海常住人口同等的醫療衛生服務待遇,并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在上海投資丶就業的臺胞同住子女可就近進入上海幼兒園丶中小學就讀,與當地學生享有同等待遇。
臺胞本人或共同居住配偶丶子女可按照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或上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保護規定》的實施,上海數十萬臺胞拍手叫好,并奔走相告。創業和居住在閔行區的臺胞王先生興奮地說,我到上海已有20多年,上海給了臺胞很多優惠政策,這次《保護規定》的出臺,是上海市政府送給臺胞的"大紅包”,體現了上海這座城市海納百川的胸懷和氣度,體現了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我們臺胞要為第二故鄉建設和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中國臺灣網上海閔行區臺辦通訊員 李龍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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