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14日徐州訊 近日,臺資企業典發食品(蘇州)有限公司李文俊先生向徐州市政府寄送錦旗,對徐州市工商局維護其公司合法權益表示感謝。
2014年10月,市工商局接到典發食品(蘇州)有限公司舉報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商標侵權信件后,立即組織人員赴新沂與當地工商局執法人員對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展開調查。
執法人員在調查發現,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經新沂工商局登記核準注冊,法定代表人為劉學剛。其子劉斌于2013年7月30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注冊一個名為“臺灣典發食品有限公司”的企業。9月20日,臺灣典發食品有限公司授權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在其設計的千葉豆腐的包裝袋(箱)上可以印上臺灣典發食品有限公司監制字樣,并由徐州阿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經銷。
執法人員通過對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經營場所的檢查,還發現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的產品包裝袋與舉報人典發食品(蘇州)有限公司的產品包裝袋整體構圖、顏色、使用文字、整體布局近似,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認誤購,損害了舉報人的在先使用權。
由于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典發食品(蘇州)有限公司訴訟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一案進行受理,因此,工商部門暫停了對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的調查。今年4月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判決,判決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存在侵權行為,并承擔100萬元人民幣賠償。
根據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徐州市工商局與新沂工商部門組織執法人員再次檢查,對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違行為進行進一步認定,認為該企業“傍名牌”的違法行為成立,新沂工商部門向徐州典發食品有限公司下達了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維護了典發食品(蘇州)有限公司合法權益。臺資企業典發食品(蘇州)有限公司李文俊先生向徐州市政府寄送錦旗,對徐州市工商局維護其公司合法權益表示感謝。(中國臺灣網、江蘇省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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