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6日南陽訊 2015年2月26日,臺灣“祥富春”號漁船失聯后,涉及到南陽籍務工人員。南陽市臺辦積極介入,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一是積極為做好失聯家屬的安撫工作提供政策咨詢服務,并主動與臺灣方面聯系,了解事態的發展及臺灣方面所采取的搜救措施,及時向省臺辦報告失聯情況并請求國臺辦及海協會予以幫助;二是同各相關縣人民法院聯系溝通,并要求協助具體負責善后處理的南陽市金博公司做好安撫與事后理賠工作。
目前,失聯船員親屬的情緒比較穩定,涉及的6個縣人民法院已按照理賠程序予以立案,臺灣船東、臺灣漁業署與失聯船員方家屬正著手商量起草“和解切結理賠協議書”,為掌握理賠贏得了主動權,保證了善后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中國臺灣網、南陽市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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