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6日營口訊 4月10日,從市國稅局獲悉,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利企業的支持力度,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標準由年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下擴大到20萬元以下。
新規明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2015年新的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從今年一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申報期內就開始執行。預計2015年度適用減半征收的小微企業范圍擴大以后,減免稅額將增加40%以上。在遼寧營口投資的多家臺資企業也因此受益.(中國臺灣網營口市臺辦通訊員 張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