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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臺灣網3月27日鹽城訊 為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指示精神,深入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推動各地臺誼會和廣大臺屬積極參與“帶頭創造財富、帶領臺屬致富、帶動一方共富”活動,促進全市臺屬共同提高、共同富裕。近日,江蘇鹽城市委臺辦、市臺屬聯誼會聯合下發了《關于在臺屬中開展“結對幫扶送溫暖”活動的實施意見》,并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意見》明確幫扶對象主要為:城鎮職工本人下崗, 家庭無固定收入,或家庭收入較少,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貧困臺屬;農村家庭無勞力,經濟負擔較重, 生活困難的臺屬;身體有嚴重殘疾, 生活不能自理, 不能自食其力的臺屬;因突發事故,嚴重自然災害,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變故的特困臺屬;因家庭生活困難被迫輟學, 或考上大學交不起學費的貧困臺屬學生。幫扶人對幫扶對象主要采取幫思想、幫資金、幫就業、幫項目和技術的形式進行幫扶。對幫扶對象既要給錢給物,也要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選擇一些合適項目,或幫助他們掌握1-2門謀生的技能,如廚師、理發、駕駛、縫紉、養殖、種植等等。
《意見》要求各縣(市、區)臺辦、臺誼會要對本地困難臺屬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切實摸清困難臺屬的數量和基本情況, 并根據結對幫扶的要求, 確定好幫扶對象。對特困臺屬要做到不缺一戶, 不漏一人。要定期了解結對幫扶工作情況,及時對幫扶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效果明顯,有廣泛推廣價值的成功經驗,及時總結,樹立典型;對效果不明顯的,要及時幫助他們分析原因,調整工作方法。幫扶任務完成后,要及時確定新的幫扶對象與目標。對新增貧困臺屬,要及時明確幫扶人員,制訂切實有效的幫扶措施,使幫扶工作有序推進。(中國臺灣網鹽城市臺辦通訊員 陸兆萍 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