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14日南寧消息 日前,廣西多個部門協同處理臺胞陳小姐等5人陳情購房糾紛事,為其挽回經濟損失50余萬元。
2012年6—11月,臺北陳小姐等5人先后向廣西防城港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購買房產。該公司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以減免稅為由,騙取陳小姐等與其房產銷售代理公司簽訂2份協議,收取定金50余萬元。由于房地產價格波動,開發商資金斷鏈等原因,工程進度延宕落后,遲遲無法換簽《商品房買賣合同》,陳小姐等人要求退款無果。
街道陳小姐等投訴陳情,廣西臺辦會同防城港市臺辦,協調防城港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約談房地產開發公司和代理公司,依法對兩公司進行教育和處罰,并責成該公司退回陳小姐等所交款項。
近年來,臺胞因購房發生糾紛的案件成上升趨勢。為此,廣西臺辦友情提醒廣大的臺胞朋友:兩岸房地產政策差異較大,在大陸購置房產,一定要咨詢專業人士,深研相關法律,了解當地涉外人員購房政策,謹防被不法商人利用,布局設套,打所謂的“擦邊球”,誘使上當。(中國臺灣網廣西臺辦通訊員 李顯德)
[責任編輯: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