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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臺灣網10月21日淮安消息 為進一步營造服務臺企臺商法制軟環境,助推臺資集聚新高地建設,日前,江蘇淮安市臺辦、市司法局聯合出臺《關于深化臺商法律服務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本《意見》是繼兩部門出臺《關于成立臺商法律服務團的實施意見》之后又一更具綱領性、指導性和操作性的規范性文件,主要呈現出四個方面特點。
一是工作目標更加明確。即全力為臺企臺商在生產經營管理中涉及法律事務方面提供事前參謀、事中監控、事后補救工作,促進企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是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既提供法律咨詢、宣傳、培訓、援助和人民調解等無償服務,又提供項目論證、代理或辯護、企業、個人法律顧問、非訴訟法律服務等有償服務。
三是服務方式更加多樣。即通過開展走訪調研座談、構建雙向互動機制、完善臺商法律服務網絡等措施,主動了解臺企臺商需求并逐步提升服務的效能。
四是工作要求更加具體。既對服務人員的工作職責、獎懲做了明確的規定,又對加強兩部門工作聯系做了具體的安排。
同時,為切實有效地貫徹該《意見》,兩部門從本市臺企臺商法律服務的實際出發,出臺了《關于成立臺商法律服務律師團的通知》。該《通知》擴充了法律服務團的成員,由最初的9名律師充實到20名,并主要從全市在涉外民商事、金融、合同談判等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專職律師中遴選產生,以期為臺企臺商提供更具專業化、精細化、個性化的法律服務。(中國臺灣網淮安市臺辦通訊員 鄭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