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4日煙臺消息 為進一步提升服務臺商臺胞工作質量和水平,優化臺商臺胞投資興業環境,日前,山東煙臺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印發〈煙臺市公安局服務臺商臺胞十項措施〉的通知》(煙公通〔2014〕111號文件)。
《煙臺市公安局服務臺商臺胞十項措施》主要內容包括:縮短臺胞證件審批時限;簡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手續,適當延長臺胞來往簽注、居留簽注有效期;實行臺胞簽注證件辦理預約服務、代辦服務和上門服務;實行臺胞申報臨時住宿登記及簽注預申請網上辦理;優化車駕管業務辦理服務措施;開辟客貨運車輛通行綠色通道;開辟消防服務綠色通道;縮短消防設計項目審核驗收時限;加強臺資企業內部和周邊安全防范,及時妥善處置涉臺商臺胞案(事)件;實行定期走訪臺胞和臺資企業服務措施。
煙臺市公安局服務臺商臺胞十項措施的出臺,極大的方便了駐煙臺商臺胞的生產經營和生活,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動兩地人員往來和經貿、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得到了廣大臺商臺胞的熱烈歡迎和贊譽。(中國臺灣網、煙臺臺辦聯合報道)
[責任編輯:李瑞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