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1日煙臺消息 為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打造服務型政府,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簡政放權的部署要求,經研究論證,山東煙臺市政府今年6月12日公布第128號政府令決定:取消市級行政審批項目5項,下放縣(市、區)行政審批項目14項,調整市級行政審批項目134項,承接國務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84項,保留行政審批項目134項。其中“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來往大陸簽注、居留簽注”、“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做為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仍需分別到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中國臺灣網、煙臺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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