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14日澧縣消息 日前,臺資企業澧縣污水廠老板林長志專程來到澧縣臺辦,當面向縣委統戰部副部長、臺辦主任魯祖清表示謝意,感謝他出面為污水廠解決了一起棘手的勞資糾紛,維護了企業權益,改善了企業發展環境。
臺資企業澧縣污水廠2010年建成投產后,聘請多名當地人為企業員工,但由于各種原因2011年才開始與他們簽訂勞務合同。其中一名姓柏的員工2014年2月年滿60周歲,按照相關規定應退休,企業通知他不再與他續簽勞務合同。但柏某以2010年企業未與他簽訂勞務合同為由,要求企業給予他經濟培償并工作到65歲,否則不善罷甘休。這個糾紛使林長志感到困擾,并影響了企業生產秩序。
魯祖清知道情況后,立即帶著林長志來到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咨詢政策,了解了柏某的大部分要求是不合法的。魯主任又約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調解員來到污水廠現場辦公,由調解員向柏某宣傳解釋了勞動人事政策,企業也主動承擔了2010年未簽合同期間應由單位承擔的各種保險費用。經過宣傳教育,柏某接受了調解建議,答應不再找企業麻煩。
澧縣臺辦積極主動服務臺資企業,貼心為他們排憂解難的做法受到了廣大群眾和臺胞、臺屬、臺商的好評。(中國臺灣網澧縣臺辦通訊員 易宗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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