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采集的公民出入境證件照片可重復利用,此舉減少了公民辦理證件的費用支出,提高了辦證工作效率。
自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全面升級后,增加了相片復用自動調取功能。新功能增加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規定,今后,凡16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1年內再次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普通護照及簽注三類證件的,信息系統會自動核查其最近一次的證件申請信息,如果受理時間在1年以內,則自動調取申請人信息中的制證相片并回填到受理頁面,進行相片復用處理,避免申請人多次排隊等候照相、重復提交照片。
這一措施推出后,有效壓縮了辦證等候時間,也降低了公民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等出入境證件多次提交照片的費用,方便了一年內兩次以上申請辦證的公民。(你好臺灣網與威海市臺辦聯合報道)
[責任編輯: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