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央視網報道了原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的庭審情況。被告人張越在最后陳述中哽咽落淚:貪心私欲使我失去了良知和理智,致使我把職務當成貪腐的資本,拿權力作為交易的籌碼,法律意識淡薄,對黨紀國法缺乏敬畏,觸碰帶電的高壓線,最終一定要用自己的政治生命,人身自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買單。(央視網4月20日)
看到張越哽咽懺悔的庭審鏡頭,恐怕沒人會懷疑他此時的真誠。然而,此情此景與昔日頤指氣使的權力瘋狂相比,所形成的巨大反差仍讓人唏噓不已。面對十八大以來“打虎拍蠅”的成績單,人們或許早已經沒有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的痛恨和感嘆,因為落馬者無一不是聰明人、精明人、能干的人,可是,卻無一例外地未能逃脫“聰明反被聰明誤”的讖語,讓人深思。
恐怕一句“黨性淪喪”難以概述其墮落原因。黨員干部自入黨那一刻起就已經與組織以身相許、形影不離,而且黨性的磨煉是伴隨一生的永恒課題。然而,總有那么極少數人,在工作生活中黨員意識淡漠、紀律意識松弛,有的甚至把入黨當作升官發財的階梯和敲門磚,一旦入了黨,尤其是走上重要領導崗位后,就把入黨誓詞、黨章黨規黨紀等統統置之腦后,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私人財產和謀取私利的工具、實現個人目的的手段,天馬行空、為所欲為。思想決定行動,在這種錯誤思想觀念的支配下,可能出現的后果基本可以預見。
張越這位昔日河北“政法王”,在位之時風光無限,把權力運用到了極致,擁權自重、以權謀私,完全忘了權從哪里來,用權干什么。貪腐數額之巨大、手段之惡劣讓人吃驚,如此耗費心機經營權力,哪里還有時間和精力為人民服務?讓人生疑的是,他如此濫用手中的權力,怎么會沒有監督、制約、制衡?失去制約的權力便如脫僵的野馬,即使貪得再多,在理論上也是成立的。可是,這貪腐的后果,卻絕不僅僅如他所說“用自己的政治生命,人身自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買單”,因為他根本沒有買這個單的本錢。他的貪腐,透支的是黨的公信力,而這是無價的。
正如《人民的名義》中沙瑞金書記所說:“有的干部素質遠低于一般國民的素質。”這句話用在張越身上,毫不為過。這正是群眾仇視貪官的根本原因。身居如此高位,竟然說“法律意識淡薄,對黨紀國法缺乏敬畏”,簡直是天方夜譚!這到底是捫心自問,還是要說給旁人聽?且不說其曾經擔任的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一職的特殊性,僅就如此級別的黨員干部而言,思想覺悟、黨性修養、法紀意識自然要高于其他人,更不用說普遍百姓了,然而他的實際行動卻與此南轅北轍、背道而馳,直到落馬之后,才開始反思自己的人生、反思自己的政治生涯,一口氣連說五個“對不起”。從他哽咽的懺悔聲中,筆者隱約看到的,是一個罪惡的靈魂在黨章面前所做的最后的救贖,至于認識得是否到位,還要察其言,觀其行。
擺不正黨員身份,理不清政商關系,甚至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互相利用、操控市場經濟活動、插手相關人員的經營,違背了一個黨員領導干部最基本的廉潔自律要求,隨意踐踏黨紀國法的高壓線,一心撲在自己的小心思、小團體、小利益上,最終站在了歷史的被告席上。
前車之覆,后事之師。張越式的典型案例、反面教材再次給我們敲響警鐘。以此為鑒,我們需時時對照黨章,永遠保持入黨宣誓時的初心和一往無前的奮斗姿勢,做一個真正的共產黨員,做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于人民的人,這是新的歷史時期對每一個共產黨員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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