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贛鄱時評:黨員的“特權”是什么
桑德春
最近,反腐題材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熱播。在劇中,退休老干部陳巖石應邀為省委常委上了一堂特殊黨課。回憶自己入黨時,他動情地說,戰爭年代,背炸藥包炸碉堡是共產黨員才有的“特權”。為了爭取到這個“特權”,他在攻城戰役打響的前一天,把年齡報大兩歲,火線入黨。這段劇情,令不少人感動落淚。該劇編劇介紹,這個情節其實源自一名老干部的真實故事。
革命戰爭年代,什么是黨員的“特權”?彭德懷同志坦言:“我彭德懷參加共產黨,黨給我唯一的‘特權’,就是帶頭吃苦。”由于共產黨員個個帶頭吃苦,不計個人得失,時刻沖鋒在前,長征期間“過草地爬雪山時,最先餓死的都是炊事班的同志,最先凍死的都是后勤部門的同志”。據統計,從1921年到1949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有名可查的烈士就達370萬人。也正是因為共產黨員身先士卒、不怕犧牲,我們黨才獲得了人民群眾的支持擁護,黨和軍隊才能從勝利走向勝利。享受這種“特權”,是一種光榮。
和平年代,黨員的“特權”是什么?有人理解為玩樂享受,追求坐好車、用大辦公室、吃高檔宴請;有人理解為搞特殊化,游離于制度之外、凌駕于法律之上,不受規章制度約束;有人理解為說話好使,通過打招呼、遞條子,干預司法判決、插手工程項目、爭取政策資金;等等。這些扭曲的特權不僅違反了黨紀國法,影響了社會公平正義,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最終還會把自己送上審判庭。享受這種特權,是一種恥辱。共產黨員要堅決反對和克服這種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其實,共產黨員根本沒有什么特權。《黨章》中明確規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共產黨員與其說有“特權”,不如把這種“特權”理解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的義務。戰爭年代如此,今天依然不變。雖然,今天共產黨員不用再背炸藥包,但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征途中,仍然有難關要闖。唯有拿出戰爭年代炸碉堡的那種精神,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才能攻堅克難,去奪取新的偉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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