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外貿易與對外直接投資現狀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統計,從1980年到2015年,我國對外貿易總體上一直保持上升態勢,2000年以后發展更加迅速,除去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出口總額已連續30多年保持增長。2013年,我國超越美國成為世界貨物貿易第一大國,也是全球首個貨物貿易總額超過4萬億美元的國家。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建設方面取得的顯著成就,也是世界貿易史上少有的奇跡。
2005年,我國進出口貿易順差進入了千億順差的新階段。巨額的貿易順差為中國的經濟建設提供了充裕的資金,提高了中國抵御世界市場經濟波動的能力;但另一方面,伴隨著出口的快速增長,針對中國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不斷發生,2010年商務部發布的國際經濟黃皮書就指出,中國可能會成為新一輪貿易保護主義最大的受害者。
與對外貿易相比,我國的對外直接投資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1999年,中央確定了“走出去”戰略,鼓勵中國企業到海外投資建廠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從此打開了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新時代。從2000年開始,在短短的10余年間,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額由9.15億美元增長到2011年的650億美元,規模增長超過70倍,平均增長速度超過了對外貿易。2015年,我國對外非金融類直接投資達1180億美元,同比增長14.7%,連續實現13年增長,年均增幅高達33.6%;截至2015年年底,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首次超過萬億美元大關。
抓住機遇由貿易大國向投資大國轉變
貿易大國要想獲得進一步發展,就必須重視對全球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從而為全球價值鏈的拓展與深化作出更大貢獻。如何抓住時機實現我國由貿易大國向投資大國的成功轉變,成為新時期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活動的一項重要挑戰。
由對外直接投資替代國際貿易,有利于緩解貿易摩擦。貿易摩擦的主要原因是對本國就業的保護。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各國對充分就業目標都更為關注。一般來講,外國產品的輸入會和本國生產的產品形成競爭,一旦本國的產品被進口商品替代,從事該項產品生產的本國工人就會失業,這是引起貿易摩擦的根本原因。通過大力發展對外直接投資,能夠起到替代對外貿易的作用。鼓勵中國企業把生產活動轉移到勞動力成本更低的貿易伙伴國家,一方面可以替代對目標國的出口,增加目標國的就業;另一方面,對外投資企業在當地生產當地出售,依然可以獲得出口的利潤,但是又減少了來自本國的順差,同樣可以避免貿易摩擦。
通過對外投資實現對國際資源的有效利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有力保障。過去30多年,對外貿易的快速增長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經濟的增長,但長久來看并不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為巨額的出口意味著我國在不斷消耗自身的能源和資源為海外市場的消費者服務。而對外直接投資,對任何一個國家而言,都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利用資源,進而實現運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來保障國民經濟安全的目的。
深化對發達國家的投資,是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國際化程度的捷徑。中國是貿易大國,但非貿易強國。不斷壯大的對外貿易額很大程度上來自于加工制造業“攤大餅式”的發展,這對于我國經濟結構的優化升級是不利的。此外,隨著人口紅利的消失和國內資源的日益匱乏,加之對環境污染問題的日益重視,現存的對外貿易出口模式不利于國內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鼓勵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加快“走出去”的步伐,直接參與海外市場的激烈競爭,不僅能夠提高企業國際化經營的視野,培養國際化經營的能力,使企業直接利用發達國家豐富的知識儲備來提高創新能力進而增強核心競爭力,而且有利于減少國內低端產業的企業數量,減少環境污染,促進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轉移邊際產業是國民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客觀要求。所謂邊際產業,是指本國在國際上已逐漸失去競爭力的產品,例如我國的紡織業、加工制造業等傳統比較優勢產業,雖然過去為我國帶來了大量的貿易順差,但隨著我國勞動力成本的上升和資源價格的上漲,這些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日益減弱。而且,這些產業的大量存在也不利于國民經濟結構的優化升級和可持續發展,必須通過對外直接投資的途徑向更具競爭力的國家(地區)轉移。一方面,這類產業在當地可能具有比中國更強的比較優勢(主要是更加廉價的勞動力);另一方面,這也為國內的經濟結構調整、勞動者綜合素質提高等騰挪出了足夠的空間。
綜合施策運用好國際國內兩種資源
未來推進我國由貿易大國向投資大國轉變,在政策措施上有以下建議:一是重視借助“外腦”力量。中國的對外投資企業可以在海外投資過程中與具備良好資信和國際影響力的國際資本合作,比如聘請國際投資機構作為投資中介甚至是邀請對方聯合收購。一些東道國企業和政府由于制度差異、文化差異等因素,不了解中國企業,國際投資機構的介入有助于消除這種陌生感,提升中國企業在東道國的形象,進而有效幫助中國企業規避政治風險。二是鼓勵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積極吸收民營資本及海外資本建立合資企業,將其作為海外投資活動的主體。與國有企業自身相比,合資企業的所有權結構更加多元化,為其在投資所在國的靈活運轉提供了便利。三是鼓勵“走出去”企業樹立良好的經營績效理念。經營績效良好的企業,其“走出去”活動才有可能在投資國與東道國之間形成良性循環,產生宏微觀一體化的積極效應。特別要關注這些企業的海外經營活動是否能夠實現本地化,與東道國融為一體。四是政府應積極牽線,比如我國的外事部門特別是駐外使館,應推動自身與目的國先期海外投資企業之間建立密切的商務信息交流與反饋渠道,并提供相應服務。這對后期“走出去”的中國企業來說,客觀上可以獲得及時而準確的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投資,有效規避海外投資可能遭遇的信息不對稱風險。
(作者:姜彭、鄭飛虎 作者單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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