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深刻體現人民性
作者:高桂林、柳正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推進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落實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全過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著眼于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法律保障,圍繞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不斷完善發展,有效激發人民首創精神,在實踐中展現出鮮明的人民性。
保障人民權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在法律制定和執行的各個環節都堅持人民至上,切實保障人民權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典、公司法、企業破產法、反壟斷法、可再生能源法、期貨和衍生品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對市場經濟活動中政府、市場主體和公民個人等各方權利、義務、責任予以明確規范,構筑起保障人民權益的法律防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人民性還體現在實施、執行上。通過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對食品藥品安全等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加強市場監管,及時高效便捷化解經濟領域矛盾糾紛,依法保障企業權益、勞動者權益、消費者權益、投資者權益等,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滿足人民需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充分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能夠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運行提供系統完備、成熟定型的規則依據,以嚴密的法律之網有效引領、規范、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的循環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生活水平隨著經濟發展而不斷提升,逐步邁向共同富裕。當前,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呈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通過法律制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激發人民創造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國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夠有效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完善產權保護、維護公平競爭,能夠有效激發人民創造力。通過實施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產權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確保產權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更好激發人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激發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各類生產要素的活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獲取生產要素、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受法律平等保護,依法打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促進各類市場主體良性競爭、發展活力競相迸發,促使經濟活動更加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