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中央企業協同創新“領頭羊”作用
作者:許晨曦(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
當前,在推進中央企業現代產業鏈“鏈長”建設過程中,關注點更多集中于產業鏈本身建設,而忽視了關鍵的創新鏈建設。創新鏈是產業鏈發展的動力之源,對產業鏈具有重要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協同創新“領頭羊”是創新鏈上的關鍵一環,要以打造中央企業協同創新“領頭羊”為突破口,推動產業升級,實現產業鏈供應鏈穩定運行。
打造創新鏈須發揮央企協同創新“領頭羊”作用
當前正處于第四次工業革命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的關鍵期,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可確保我國處于第四次工業革命的前沿位置。然而,隨著外部形勢日趨復雜與不確定性增加,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受到嚴重沖擊,中央企業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要勇擔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的重任,全面提高創新能力、強化重點領域自主創新、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穩定,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
提高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關鍵是打造創新鏈。產業鏈是產品生產制造過程的集合,創新鏈則是產業技術升級的關鍵,是產業鏈發展的動力之源,對產業鏈具有重要的引領和支撐作用。發達國家在向發展中國家放開全球產業鏈的同時,始終將創新鏈牢牢抓在自己手中。中國作為世界工廠,不僅在全球產業鏈中占據優勢地位,更在一些關鍵技術領域擠入全球創新鏈。這有助于打破發達國家對科技的壟斷,改變國際微笑曲線固化的格局。
打造創新鏈需要發揮產業“領頭羊”的引領作用。創新鏈是以某一核心為主體,通過知識創新活動將相關的創新主體連接起來的產業鏈條。穩定產業鏈,突破創新鏈,不僅需要產業鏈上的企業協同合作,更需要產業“領頭羊”的引領作用。當前,企業協同創新模式的構建,主要包括研究中心模式、合作研究中心模式、研發中心模式,中國主要采用企業協同創新中心模式。加快構建創新聯合體進行協同創新,關鍵是確立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特別是領軍企業在創新聯合體中的牽頭地位。領軍企業在創新鏈中占有重要地位,以其為主導構建創新聯合體,能夠有效整合各創新主體資源,協調各創新主體行動,實現創新鏈的突破,推動產業鏈和創新鏈深度融合。
中央企業具備承擔協同創新“領頭羊”的資源和能力。中央企業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相比于其他企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同時肩負著國家及社會賦予的職責使命。作為協同創新的“領頭羊”,企業需要引領其他參與主體進行技術合作、技術攻關,要具有整合和協同上下游、關聯創新主體的創新網絡和產業生態的基礎和能力,而中央企業在要素獲取、監督管理和行業準入等方面,相較于其他類型企業具有巨大優勢,尤其是擁有雄厚的物質基礎和強大的創新能力,在國家重大科技攻關項目中起著中流砥柱作用。
將中央企業協同創新融入國資國企改革之中
首先,將打造中央企業協同創新“領頭羊”作為國資監管部門管理和監督中央企業的核心職能之一。大力推動以中央企業為中心構建創新聯合體,央企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主動加強科技聯合攻關,積極進行創新平臺、創新生態培育等方面的建設,圍繞行業和企業創新短板,聚焦具有決定性、樞紐性、通用性、前瞻性的重大關鍵技術進行研發,突破核心關鍵技術“卡脖子”問題。
其次,明確中央企業功能界定,構建不同協同創新模式。第一步,依照不同的職能特征,鼓勵中央企業打造產業聯盟、創新生態系統,協同推進將其打造成為與各創新主體溝通協作的立體平臺。第二步,根據不同的行業特征,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構建以中央企業為中心,包含政府、非國企、科研組織以及中介機構的動態多組織的協同創新模式。
再次,完善制度建設,積極吸引不同資本加入中央企業協同創新鏈。企業層面,中央企業要結合自身的行業、技術、功能等特征,選擇適當的組織模式,通過有效的組織運營與投入分配方式,形成創新鏈上各創新體共同參與、共享收益、合理分配、有序競爭的合理模式,推動中央企業產業鏈協同創新的主體地位;資本市場層面,明確中央企業在創新鏈中與其他企業按照法制化、市場化、全球化的原則開展協同創新,為加入協同創新的企業提供政策支持,推動創新生態的完善發展;法律層面,加大中央企業的聯合研發力度,推動設立全球研發中心,推動央企融入全球創新體系,吸引境外研發人才、創新資源的進入,促進全球科技要素資源的整合利用。
最后,強化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央企業協同創新“領頭羊”。隨著以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為代表的數字技術的迅猛發展,數字技術已經成為企業創新的關鍵要素。加強中央企業數字化轉型,使企業各個環節與數字技術相結合,可以有效降低成本、優化內外部溝通、提高中央企業創新能力和創新效率。數字技術與創新鏈的深度融合,同樣有助于加強創新鏈上下游企業的有效銜接,降低信息溝通成本和交易成本,促進供給與需求精準匹配和高效協同,提高協同創新能力。中央企業數字化轉型,一方面要大力推進數據共享云平臺的建設,推動數據資源的歸集共享使用,打破數據壁壘;另一方面,構建技術復雜度更高、技術迭代速度更快、架構更為復雜的數字化協同創新平臺體系。充分發揮數據要素的價值,賦能中央企業協同創新“領頭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