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增強農業發展韌性
作者:丁斐、金書秦(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近日,生態環境部等部委聯合印發《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提出到2035年,全社會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提升,氣候適應型社會基本建成。農業是與自然環境關系最為密切的產業部門,氣候變化直接影響作物的單產、結構與產業格局,波及畜牧業和加工產品。中國既是農業大國,也是全球氣候變化的敏感區和影響顯著區。減緩和適應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兩大策略。農業除了減排固碳,更要著力增強其適應性,提高應對各種不利氣候條件的“韌性”。
氣候變化給我國作物生產和糧食安全帶來的影響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作物種植方式和傳統產區邊界變化,導致農作物種植界限北移和優勢產區轉移,傳統農業生產方式將面臨深刻調整。二是農業氣象災害加劇,病蟲害風險加劇,尤其威脅氣候敏感生態脆弱地區的糧食安全,對農作物和畜產品的產量和品質帶來不利影響。三是國內農產品供需市場改變和國際貿易格局深度調整。
我國一貫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應對氣候變化對農業的不利影響,最好的辦法是因地制宜采取適應措施。
2007年,我國就制定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提出了適應與減緩并重的原則。2013年,我國在農業領域提出了加強監測預警和防災減災措施、提高種植業適應能力、引導畜禽和水產養殖業合理發展、加強農業發展保障力度等重點任務。2021年,我國將農業作為推進適應氣候變化的重點領域。“十四五”規劃要求,提升城鄉建設、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強中長期氣候變化對農業影響研究。《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再次明確了農業在適應氣候變化過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在全球氣候日趨復雜的大背景下,農業適應氣候變化要本著趨利避害的原則,最大程度降低氣候變化風險給農業生產帶來的威脅,同時加強研究,充分開發利用氣候變暖可能帶來的農業機遇。
適應氣候變化、增強農業的氣候韌性,既是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要求,也是提高農戶生計和福利的重要途徑,對于實現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明確增強農業適應性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地位。對外,增強農業適應性是兌現《巴黎協定》承諾的應有之義。中國作為《巴黎協定》締約國,一直把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一項重要內容,并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傳遞中國智慧與中國經驗。對內,要認識到農業在整個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中的極端重要性,將適應氣候變化工作與糧食安全、耕地保護、農業綠色發展等農業現代化建設重要議題有機銜接。
二是強化農業適應氣候變化的頂層設計。中國有著世界上最豐富的農業適應實踐,但這些工作呈現分散化、碎片化特征,未來要強化農業適應氣候變化的頂層設計,加強政策引導,為農業適應氣候變化提供技術、資金、人才、政策的全方位支撐。
三是明確農業適應氣候變化的重點領域。《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從優化農業氣候資源利用格局、強化農業應變減災工作體系、增強農業生態系統氣候韌性和建立適應氣候變化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四方面對農業適應氣候變化進行部署。一方面,農業適應氣候變化重在事前預防:要針對氣候變化的新進展、新情況制定響應預案;加強災害監測預警,做好適應技術研發和人員培訓工作;通過化肥農藥減量、高標準農田建設、開發氣候智慧型農業等方式提升農業氣候韌性。另一方面,要評估全球溫升背景下我國農業增產的可行性,因地制宜改變農產品生產結構與進出口策略;研究適應氣候變化的農業經濟政策,鼓勵開展氣候友好型低碳農產品認證,開發地方特色地理標志農產品擴大農民收入,激勵農民主動采取措施適應氣候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