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涉疆法案打著人權旗號反人權
【鳴鏑】
作者:肖君擁、王惠茹(分別系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科技與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北京理工大學科技與人權研究中心研究員)
近日,美國惡意策動的所謂“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案”(以下簡稱“涉疆法案”)正式進入執行階段。該法案編造涉疆謊言謠言,是美國再次以“人權”為名伸長干涉黑手,行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凌主義之實,包藏著打壓新疆企業、遏制中國和平崛起的惡毒禍心。美方所謂涉疆法案嚴重違反以《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完全違背世界貿易組織基本原則和國際貿易規則,嚴重破壞國際法律秩序、國際經貿秩序和國際關系穩定,嚴重損害中美兩國友好合作關系、傷害兩國企業和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對中國新疆地區各族群眾的生存權、發展權等基本人權造成破壞。
卑鄙圖謀罔顧事實真相
全球經濟萎靡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肆虐的交織影響下,美國不思履行大國責任,反而阻礙他國發展,肆意制造“中國威脅論”,將卑劣政治目的披上法律外衣,這是對法律價值的褻瀆。人們不會忘記美國對阿富汗、敘利亞等國犯下的累累罪行,不會忘記美國動輒發動戰爭、制裁,恣意侵犯他國人權以及借法律之名實現“長臂管轄”目的的卑劣行徑。
美方所謂涉疆法案罔顧事實,顛倒黑白,抹黑中國,荒謬至極,充斥著虛偽、謊言和偏見,經不起任何現實推敲。新疆不存在所謂“強迫勞動”問題,產品不能因“涉疆”而被推定存在“強迫勞動”。中國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勞動的權利和義務,捍衛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打擊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涉疆法案所點名的行業和企業采用了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機械化技術,非但在客觀上不需要“強迫勞動”,而且在事實上為新疆人民帶來了更好的工作收入、更體面的工作條件、更完善的社會服務和更高的生活水平。
新疆和諧發展是鐵的事實,充分證明了所謂涉疆法案的荒謬。新中國成立以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新疆和中國其他地區一樣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等方面,新疆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中國政府借鑒國際經驗,依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制止了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在新疆滋生和蔓延,為全球反恐事業作出了積極貢獻。
新疆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各族人民安居樂業,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了顯著提升,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得到了有力保障,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超越了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新疆人權事業發展進步有目共睹。中國曾多次邀請各國使節、國際組織官員、媒體人士等赴新疆參觀訪問,主動公開透明地接受各界監督。美方出臺涉疆法案的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其所包藏的“以疆制華”的卑鄙圖謀令人唾棄。
美國無視新疆人權事業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接連假借所謂涉疆法案挑戰我國主權底線,以人權為借口破壞中國來之不易的安定團結局面,是典型的雙重標準和霸權邏輯。所謂涉疆法案只能讓世界各國人民進一步認清美國的偽善面目和霸權本質,只會讓中國人民捍衛國家核心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決心更加堅定。
法案內容充滿霸權邏輯
所謂涉疆法案是美國為一己之私損人害己的惡法,處處體現著霸權主義和強盜邏輯,處處充斥著歧視性,是對人類法治精神的踐踏,在內容上十分荒唐。
一是大搞“有罪推定”。該法案的核心條款“可反駁的推定”預先推定所有產于新疆地區或有關實體的貨物存在“強迫勞動”問題,均不得入境美國,除非企業能提供“明確且令人信服的證據”。在禁止進口問題上,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享有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并且證明不存在“強迫勞動”的舉證責任由美國進口商承擔,因此這種證明義務將傳導給供應鏈上游的中國供應商。同時,過高的供應鏈合規要求覆蓋從產品到原材料的全鏈條,需要供應鏈上全部供應商的配合,這在實踐中十分困難,導致“可反駁的推定”在事實上無法反駁。美國這種有地域歧視的“有罪推定”進口限制,嚴重違反世貿組織自由貿易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
二是不具可操作性。美國跨部門“強迫勞動”專項執法組啟動調查的前置標準和執法程序不透明,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暫扣執法程序和通關判定標準不明確,亦未對已通關的貨物公示相關信息,導致該法的確定性、可操作性和可預測性大打折扣,不具備生效執行的基礎條件。如何合理地證明進口貨物不涉及“強迫勞動”,需建立透明、合理的可追溯性認定方法和檢查標準,而法案對此并未予以明確,導致企業面臨的合規成本巨大,對于法案的實施效果缺乏可預見性。對于國內供應商而言,提供溯源資料還可能引起商業秘密泄露等擔憂。
三是不惜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該法案的實施將嚴重損害新疆地區經濟發展和勞動人民收入,不成比例地過分加重企業負擔,尤其給中小企業設置“市場準入”難題。同時,供應鏈產業鏈相關企業面臨極高的合規成本,無形當中提高了出口美國商品的成本和價格,最終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美國半導體協會認為,涉疆法案將導致美國關鍵制造業以及其他需要及時獲取半導體芯片的行業發生不必要的供應鏈中斷。該法案的擴大化適用,將為中美貿易戴上沉重的“枷鎖”。
惡法橫行損害國際人權發展
所謂涉疆法案是美國針對新疆議題推行其競爭戰略的又一體現,將干涉黑手從新疆特定產品和行業領域進一步擴展到新疆全域和全部供應鏈,無疑是一部惡法,應警惕其施行給國際人權事業發展帶來的嚴重后果。
一是其加重了對美出口商和美國進口商的不合理責任和義務,嚴重影響中美經貿活動的正常開展。涉疆法案禁止進口的范圍為全部或部分生產于新疆的產品及特定清單實體生產、出口的產品,未限定產品種類,范圍遠比暫扣令更大。在“有罪推定+舉證責任倒置”的模式下,以中國企業為主的出口商及供應鏈的不合理責任和義務大幅增加,供應鏈合規成本和產品溯源復雜度顯著增大,美國針對進口產品執法的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此外,針對中國企業接受外方投資或合作的場景,投資方或合作方也可能提出供應鏈盡職調查等要求。無論從法律、政策還是執法實踐來看,美方對進口企業和進口商品管控都呈現趨嚴態勢,嚴重影響中美經貿活動的正常開展。
二是其將擾亂全球供應鏈產業鏈穩定,使全球經濟復蘇雪上加霜。涉疆法案寬泛的禁止進口范圍及舉證責任倒置所導致的負面效應將波及涉疆供應鏈中的眾多全球企業,極大地擴寬了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可能暫扣產品的范圍。各國企業即使不直接使用來自新疆的原材料,其對美出口都可能因涉疆法案影響而受阻。同時,涉疆法案要求選擇在第三國設廠的企業針對產品供應鏈開展盡職調查,并按照美國法律要求承諾特定事項和準備溯源文件,從而進一步增加了通過第三國出口的不確定性。這些影響表明,美國為維護其經濟利益和經濟地位,達到其“供應鏈重塑”之效果,不惜頻用制裁手段,濫施貿易保護主義,肆意推進國內法的域外適用,擾亂以資源優化配置為導向的全球供應鏈產業鏈,加劇供應鏈緊張和通脹形勢,使全球經濟復蘇雪上加霜。
三是其增大了美國與其盟友協同的負面影響,破壞國際關系和國際法。自美國以所謂“強迫勞動”為借口開啟對華制裁以來,美國聯同歐盟、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多國陸續出臺了相關對華制裁措施,甚至與“四國機制”、七國集團等盟友協同作戰,將打壓中國的政策延伸到其他國家,制造地緣政治沖突,轉嫁內部矛盾和危機。涉疆法案意味著美國繼對中國相關實體采取一系列出口管制和經濟制裁舉措后,將繼續采取對華遏制政策,阻礙全球經濟合作,破壞國際關系和國際法,或將為美國盟友提供惡法參照。
四是其將損害包括新疆百姓在內的中國人民的發展權利。美國沉湎于一己之私,全面禁止進口與新疆相關的任何產品,完全無視依賴相關產業生存的新疆百姓的勞動權、生存權和發展權,妨礙我國新疆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百姓生活的改善,擠壓中國相關企業公平參與全球貿易的機會,剝奪中國相關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中的話語權,損害中國作為最大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傷害中美兩國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
美國所謂涉疆法案從立法目的到法案內容、實施效果,滿懷對臆想“競爭者”的敵視,極具歧視性與侵略性,打著人權旗號反人權、損人權,而偽人權掩蓋不了其真霸權的本質。歷史終將再一次證明,害人者終將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