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地名管理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作者:竹立家(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規范地名管理是我國推進國家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基本要求。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新的道路、橋梁、廣場、景區等基礎設施和文化設施,新的城市社區、住宅區等市民生活區大量涌現,使我國社會的現代化程度大幅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得到根本改善。但在現代化進程中,由于一些地方地名管理不規范、不標準、不適宜、不精準,造成命名混亂、混淆、重復、怪異、崇洋等不良現象。這種狀況不僅給現代社會商務往來、人際往來帶來麻煩和困難,而且也對信息化、數字化時代的現代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造成嚴重影響。因此,規范地名管理對新發展階段進一步完善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地名管理條例》修訂出臺和地名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程度進一步提升,不僅使新發展階段進程中新設施、新建筑物、新社區等的命名有法可依、有據可循,而且對推進國家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堅持人民至上,全面提升社會的公共服務效益具有積極的意義。中國城鎮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決定了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地名命名工作龐大而繁雜,適應現代化要求,進一步完善全國統一的命名規則和標準具有極大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特別是我國社會治理已經進入網絡化和數據化時代,規范地名管理能夠極大地提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科學化、法治化、精準化、現代化水平。
從以往的經驗和教訓來看,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門在地名命名時隨意性較大,產生了一些不規范地名,地理標記不是很清楚,給政府管理、公共服務和群眾生活造成一定不便。例如,由于一些地名混淆、相似、相近等原因,火警、治安事件、糾紛事故等突發危機的處理,可能會造成跑錯了路,找錯了地方,導致危機處理滯緩,影響政府治理效能;一些具有歷史文化內涵的地名沒有得到有效保護,在城市建設中逐漸消失,不利于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延續歷史文脈;還有就是一些大、洋、怪名稱,會對文化認同、社區認同產生不良影響。好的社會治理需要培養民眾對民族文化和社區文化的認同感,有了認同感,社會才有凝聚力,社區才有活力。
因此,在新發展階段,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推進地名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在命名中體現中國特色和民族文化特色,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對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需要就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新修訂的《地名管理條例》明確了地名管理應當有利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于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完善了地名命名更名原則和程序,強化了地名文化保護,將為進一步規范地名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地名在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