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子孫后代留下健康河湖
為子孫后代留下健康河湖(新時代 新步伐)
江河湖泊是地表水資源的主要載體,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性資源。治理好、保護好、利用好河湖資源,為子孫后代留下健康的河湖,不僅關系到水資源的可持續管理,也關系到流域乃至全國生態安全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中國加強并完善了河湖治理的頂層設計,修訂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等有關重要法律法規,初步建立了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入河湖排污總量控制管理體制。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對地級及以上城市2914個黑臭水體的整治消除占比超過98%;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已全部建成;對2800多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1萬余個問題完成整改;對長江入河、渤海入海排污口進行了全面的排查,其中涵蓋長江入河排污口6萬余個、渤海入海排污口近2萬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近兩千個,對多個河流水域開展定期水質監測評價,并形成了水質評價月報和年報制。目前,中國地表水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到2021年4月,在國家級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斷面占比接近80%,較2018年增長5%,劣Ⅴ類水質斷面占比2%,同比下降3%。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遼河等重點流域和湖庫水質穩中向好。越來越多的地方實現了水清、河暢、岸綠、鳥飛。
在保障水安全方面,國家要求系統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強化河湖生態空間用途管制,維護河湖資源功能和生態功能。通過控源減污、基礎生境改善、生態修復和重建、優化群落結構,河湖自我修復和凈化能力得到大幅提高,主要體現在解決湖泊富營養化問題上,消除黑臭水體,促進水體原有的生物多樣性、連續性的恢復,發揮資源的生產潛力,對于全國生態系統的保護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促進并保障水生動植物和微生物的保護、種植、養殖、繁殖的生態環境,改善生物群落的結構和多樣性增強水體的自凈能力,消除或減輕水體污染;營造良好的景觀格局,產生美學價值,創造優美的水生態景觀。
以習近平生態思想為指引,立足生態文明發展新階段,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中國將進一步統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要素,堅決打贏打好碧水保衛戰。同時,還要進一步整合大氣污染防控、土壤污染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碳達峰碳中和等規劃目標,提升涵蓋多生態要素耦合的河湖治理協同效益,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管理,貫穿海綿城市和韌性城市建設全過程,以河湖岸線資源和水資源的集約安全利用促進發展方式轉變,促進水與大氣、水與土壤、水與生物、水與人、水與社會經濟發展的協調統一,打造健康完整穩定的河湖治理系統。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生態環境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陳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