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
“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國家創新體系,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在中國科學院第二十次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會和中國科協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系統布局和整體推進科技體制改革,通過破除體制性障礙、打通機制性梗阻、推出政策性創新,顯著增強了各類主體創新動力,優化了創新要素配置,提升了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推動我國科技事業取得了新突破。同時也要看到,科技體制改革任務落實還不平衡不到位,一些重大改革推進步伐不夠快,相關領域改革協同不足,一些深層次制度障礙還沒有根本破除。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只有發揮全面深化改革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的關鍵作用,圍繞實現高水平自立自強深化改革,完善黨對科技工作領導的體制機制,推動科技創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隊伍體系化協同化,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堅決破除影響和制約科技核心競爭力提升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攻克重要領域“卡脖子”技術,有效突破產業瓶頸,才能牢牢把握創新發展主動權。
我們最大的優勢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這是我們成就事業的重要法寶。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對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作出具體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明確指出:“要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充分發揮國家作為重大科技創新組織者的作用,支持周期長、風險大、難度高、前景好的戰略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抓系統布局、系統組織、跨界集成,把政府、市場、社會等各方面力量擰成一股繩,形成未來的整體優勢。要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市場需求引導創新資源有效配置,形成推進科技創新的強大合力。”
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就要重點抓好完善評價制度等基礎改革,堅持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全面準確反映成果創新水平、轉化應用績效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在項目評價上,要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動規律的評價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務導向型科技項目分類評價制度,建立非共識科技項目的評價機制。在人才評價上,要“破四唯”和“立新標”并舉,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要支持科研事業單位探索試行更靈活的薪酬制度,穩定并強化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人員隊伍,為其安心科研提供保障。要拿出更大的勇氣推動科技管理職能轉變,按照抓戰略、抓改革、抓規劃、抓服務的定位,轉變作風,提升能力,減少分錢、分物、定項目等直接干預,強化規劃政策引導,給予科研單位更多自主權,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和經費使用權,讓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從繁瑣、不必要的體制機制束縛中解放出來!要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實行“揭榜掛帥”“賽馬”等制度,做到不論資歷、不設門檻,讓有真才實學的科技人員英雄有用武之地!
創新決勝未來,改革關乎國運。在新的偉大征程上,不斷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約科技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推動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打通從科技強到產業強、經濟強、國家強的通道,我們就一定能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 人民日報 》( 2021年06月02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