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筑法治國家的堅實基礎
建設信仰法治、公平正義、保障權利、守法誠信、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是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舉措。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以下簡稱《綱要》),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體現,對于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治理的基本手段。“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成功經驗。法治國家是目標,法治政府是主體,法治社會是基礎,缺少任何一個方面,法治中國建設都難以有效推進。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相互促進,全社會法治觀念不斷增強,法治社會建設全面深化。
黨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將“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作為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的重要內容。站在“兩個百年”宏偉目標交匯的新歷史起點上,制定和實施《綱要》,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舉措,體現了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新要求,適應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目標的新現實,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藍圖無限好,關鍵在落實。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實現《綱要》確定的2025年總體目標,必須堅持原則。原則是過去成功的經驗,也是未來成功的遵循和保證。要不折不扣堅持《綱要》提出的各項原則,緊扣推動全社會增強法治觀念、健全社會領域制度規范、加強權利保護、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依法治理網絡空間等五方面內容,把各項工作做實做細,落地生根,形成符合國情、體現時代特征、人民群眾滿意的法治社會建設生動局面。
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必須以科學理論為指導。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要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社會建設全過程各環節。
“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綱要》積極回應了人民群眾法治需求。要把規定的各項具體措施落實好,保障公民基本權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黨的領導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建設法治社會,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地方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將法治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落實好法治社會建設各項任務,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同時,要加強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民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社會建設的良好氛圍。
(作者為《求是》雜志社發行聯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