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縱橫:用法治保障制度優勢充分發揮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十四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具有多方面的顯著優勢。深刻理解我們的制度優勢,既需要認識這些優勢在現實中的具體表現,又需要把握這些優勢形成的原因。我國國體和政體從根本上規定了我國國家權力的歸屬,奠定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根基。充分發揮國體政體優勢,需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國體和政體集中體現國家的本質,是國家政權建設的首要問題,也是國家治理的基本問題。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我們黨帶領人民建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同這一國家政權性質相適應,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有效支撐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我國國體和政體的優越性,保證了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顯著優勢。
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我們黨帶領人民艱苦奮斗,創造了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今天的中國已經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國防實力、綜合國力進入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中華民族正以嶄新姿態屹立于世界東方。這充分說明,反映我國國家本質的國體以及有效支撐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政體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是有效管用、得到人民擁護的。
同時要看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很多涉及法律的運用和執行問題。在國體、政體優勢基礎上,更好發揮法治作為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重要作用,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是順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更好發揮制度優勢,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不斷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類社會發展的事實證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只有堅持依法治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確保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貫穿國家治理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才能推動國家制度體系得到可靠運用、有效執行,形成穩定有序的治理格局。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有效增強法治領域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只有不斷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這一國家治理領域廣泛而深刻的革命,才能不斷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作者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0年05月20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