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系統論構建制度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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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要推動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組織更優化、結構更合理、體系更完備、形態更穩定。運用系統論構建制度哲學,深入研究制度的價值目標、組織結構、功能耦合,洞悉制度運行機理,把握制度建設規律,對于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義。
制度是一個綜合系統,其立廢存改不僅關系制度本身,而且關乎國家和社會治理。習近平同志指出:“我們要堅持以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推動制度創新,堅持和完善現有制度,從實際出發,及時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運用系統論構建制度哲學,深入研究制度的價值目標、組織結構、功能耦合,洞悉制度運行機理,把握制度建設規律,對于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義。
制度的價值目標
人是制度建設的主體,也是國家和社會治理的主體。制度由人制定和執行,同時反映人的價值意愿與價值理想。任何制度體系都包含特定的價值目標,并通過這一目標實現政治動員、國家和社會治理,以滿足人民期待。制度的價值目標是制度的靈魂,決定制度建設的性質和方向。
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當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發展到一定水平時,就會出現一定的交換方式和消費形式。與之相伴隨,就會有一定的社會制度。既然制度受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發展水平影響,制度所承載的價值目標自然就與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發展水平密切相關。建立社會主義制度,是人類歷史上的偉大創舉。社會主義制度具有崇高的價值目標。馬克思、恩格斯設想,在未來社會中,“生產將以所有的人富裕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創造出來的福利”。恩格斯結合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哥達綱領批判》《資本論》等著作中提出的一系列主張,闡明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社會應該“給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給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質生活和閑暇時間,給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這揭示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崇高價值目標,即追求人類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實現這一價值目標,必須靠人自身的持續努力和艱辛實踐。毛澤東同志指出:“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給我們開辟了一條到達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實現還要靠我們的辛勤勞動。”這表明,社會主義制度的價值目標絕沒有停留在理論設想中,而是具有鮮明的實踐意義和行動價值,需要不懈拼搏和艱苦奮斗才能實現。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鮮明的價值目標。例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堅持為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奮斗;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構筑并弘揚中國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堅持獨立自主和對外開放相統一,積極參與全球治理,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作出貢獻;等等。這些價值目標,決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性質和發展方向。
制度的組織結構
社會制度是一個復雜系統,具有多個層次和多重治理架構,按照一定目標和程序運行。從形成過程看,社會制度是人類在長期生產生活和社會實踐中不斷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從發展規律看,社會制度的組織結構與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緊密聯系。一般來講,社會越發達進步,社會化程度越高,社會制度的組織結構就越趨向成熟、功能就越齊備、運行就越有序。
習近平同志指出:“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個動態過程,治理能力現代化也是一個動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勞永逸。必須突出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形成和發展,既有歷史傳承的因素,更基于黨和人民在制度建設和社會治理實踐中的不懈探索與經驗總結。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具體到組織結構來說,就要推動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組織更優化、結構更合理、體系更完備、形態更穩定。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改革創新,努力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通過組織結構的系統優化不斷提升制度效率和治理效能。
從制度體系的組織結構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制度,明確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根本制度是指那些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本質內容和根本性特征、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規定性的制度,是立國的根本。例如,黨的領導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等。基本制度是指那些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框定國家基本形態、規范國家政治關系和經濟關系的制度。例如,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和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等。重要制度是指那些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派生的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的主體性制度,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領域的主體性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有機銜接,構成嚴密完整的科學制度體系。
制度的功能耦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制度執行和落實的過程,也是制度功能得以發揮、產生效果的過程。制度功能一方面指制度系統運行所發揮的作用,另一方面指制度系統內部各子系統之間相互作用的關系。制度功能轉變為治理效能,主要表現為制度規范的內在價值轉化為治理活動現實效用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制度的功能耦合發揮著重要作用。
從系統論的角度看,制度功能能否達到最佳狀態,主要取決于其耦合程度,即各項制度之間是否兼容互補、制度的內在規范是否契合相睦、制度執行和治理過程是否存在掣肘和抵觸。制度的功能耦合程度關系制度是否具有優越性,以及優越性能否得到充分體現。健全合理的制度,其功能耦合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在決策層面,制度的規范性與治理體系的價值取向高度統一,這有利于制度規范與治理目標協調一致;在秩序層面,制度的建構性與治理體系的目的性高度統一,這有利于制度維護與治理協調在程序上相一致;在組織層面,制度的指導性與治理體系的行動性高度統一,這有利于制度權威與治理實踐在過程中達成一致;等等。制度功能耦合的關鍵,是要在釋放制度活力、化解治理矛盾的過程中,找到制度系統與治理實踐的最佳結合點和平衡點,有效解決制度失控、制度失靈等問題,避免出現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的現象,避免出現制度與治理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問題。
習近平同志強調:“我國國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并在這一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提高水平。”發揮治理效能與發揮制度功能密不可分,制度優勢的發揮離不開治理環節;同時,治理效能的發揮有賴于制度體系的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14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構建制度哲學,應從系統角度、總體視野和全局觀念出發,全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運行的內在機理、一般規律、方式方法,研究闡釋這一制度和治理體系的系統性、協同性、實踐性,掌握其要素結構與目標層次,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智力支持。
(作者為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0年04月13日 09 版)